||  组织结构

当前位置 :

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
 

 

 

一、在集团公司*委和纪委的领导下,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*策,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。

二、维护*的章程,严肃*的纪律,协助集团公司*委整顿*风,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内部贯彻*的路线、方针、*策和上级管理部门与集团公司各项决议、决定和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
三、研究制定集团公司*风廉*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,检查*风廉*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。

四、受理集团公司所属*组织和*员的申诉,受理单位和个人对*组织、*员及监察对象违法乱纪的检举控告,做好职工来信来访、举报的登记和初核工作,并及时将情况向集团公司*委汇报。

五、根据集团公司*委、纪委的决定,调查和处理集团公司*组织、*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反*纪*纪的案件。

六、按照批准权限,向集团公司*委提出对违纪*组织和*员的处理意见。

七、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。

八、负责抓好集团公司*员领导干部的*性、*风、*纪教育和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。

九、建立干部廉*档案,对集团公司所管辖的干部进行廉*考察。

十、对集团公司“三重一大”项目进行监督检查。

十一、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。

十二、负责接收、传达上级指示;起草、审核、印发、报送纪检监察有关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决定、决议、工作报告、规章制度、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;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、上报。

十三、承办集团公司*委、纪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