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|  组织结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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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管法务部工作职责

 

 

 

企管职能:
一、依据国家、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,研究本行业发展趋势,拟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二、负责提出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思路,拟定经营结构调整方案,并牵头组织实施,协调解决运作中的重大问题,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
三、组织拟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制、机制改革创新方案,审核分公司、子公司改制方案,并负责检查指导工作。
四、推进制度化建设,负责组织各部门拟订管理制度及检查执行情况,审核分公司、子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,并检查落实情况。
五、负责集团公司国有产权和国有股权的管理,国有产权处置、转让等经济行为的审核工作,确保产权处置依法合规。
六、负责集团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制定;负责所属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指标核定、目标责任书的签订、过程检查、结果考核、奖金核算;对所属企业职工年度考核奖励的审定及检查,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领导和职工的年度奖金核定结果。
七、负责能交投公司对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目标核定、目标责任书的审核、情况汇报、年终考核等相关工作。
八、负责集团公司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。
九、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月度、季度、年度经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。
十、负责指导各分公司、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,组织业务部门及所属企业定期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,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决策。
十一、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的跟踪及评估,并根据实际制定调整方案。
十二、负责规划建设地方铁路项目的方案论证、推介、宣传及招商引资工作等。
十三、组织审核公司设立、投资、租赁、资产转让、招投标、拍卖、公司解散和清算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,并按相关程序做好各项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煤炭贸易管理工作,推进煤炭贸易与地方铁路运输融合发展,探索构建煤炭贸易联动体。
十五、根据工作需要,组织企业经营管理、考核、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培训。
十六、负责集团公司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、使用管理及组织各项认证办理工作。
十七、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

法律职能:
一、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,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合法性进行审核、把关。
二、组织拟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情况。   
三、管理、参与审核企业合同,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;参与企业改制、重组、上市、招标等重大经营决策,提出法律意见。
四、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,参加诉讼、仲裁、行*复议和听证等相关法律事务。
五、负责集团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查、履行、结果检查等管理工作,建立合同管理台账。
六、负责选聘和管理外聘律师。
七、制定普法教育规划,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协调与司法机关及相关律师事务机构的关系。
八、指导监督所属公司法律事务及诉讼案件工作。